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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24-10-30作者來源:薩科微瀏覽:1720
據《朝鮮日報》、朝中社等媒體報道,韓國駐華大使館于10月28日表示,一名50歲韓國男子A某因涉嫌“向韓國泄露中國半導體信息”,被以“間諜罪”于去年12月被中國警方拘留。這是自去年 7 月中國修訂的《反間諜法》生效以來,[敏感詞]起根據該法逮捕韓國人的案件。
報道稱,A某現居安徽省合肥市,在當地一家半導體公司工作,與妻子和兩個女兒一起生活。其曾就職于三星電子半導體部門擔任離子注入技術員二十余年,2016年開始移居中國,并加入了加入了中國[敏感詞]的存儲芯片制造商長鑫存儲(CXMT),當時長鑫存儲首次招募了10 名韓國半導體專業人員。隨后他在離開長鑫存儲后,又相繼在另外兩家中國半導體公司任職。
2023年12月18日,合肥市國家安全局的調查人員以“間諜罪”逮捕了A先生,并在當地一家酒店被隔離審訊了5個多月,隨后于2024年5月被檢察機關移送拘留。自5月26日起,他一直被關押在合肥市的某拘留中心,預計將于2024年11月正式受審。
合肥市國家安全局懷疑A某在長鑫存儲工作期間向韓國泄露了長鑫存儲的半導體相關信息。A某則堅稱自己在中國沒有接觸過任何核心半導體技術。
資料顯示,中國新修訂的《反間諜法》已于2023年7月生效,修訂后的《反間諜法》將間諜行為的范圍從“竊取國家機密和信息”擴大到包括轉移任何與“國家安全和利益”有關的文件、數據、材料和物品的條款,即使它們不屬于國家機密。
如果A某在后續審判中被判入獄,他將成為首位根據中國《反間諜法》受到處罰的韓國人。鑒于自 2014 年中國《反間諜法》首次頒布以來,尚未有韓國人根據該法被定罪。不過,在中國間諜罪的審判通常需要數年時間,具體的刑期達到3-10年或更長時間也并不罕見。
韓國駐華大使館一名官員表示,“自今年 1 月得知 A 先生被拘留以來,我們一直在向他和他的家人提供領事協助。”
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于10月29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稱,一名韓國公民因涉嫌“間諜罪”被中國有關機構逮捕,相關內容已向韓國駐華大使館進行領事通報,并向大使館員工提供了工作上必要的協助。
林劍強調,中國作為法治國家,依法查處違法犯罪活動,同時保障當事人的各項合法權利。
值得注意的是,據韓國媒體2023年12月報道,韓國檢察院以涉嫌違反韓國《防止和保護工業技術泄露法》將兩名從中國返回韓國的前三星電子員工逮捕,指控他們涉嫌向中國廠商泄露了三星16nm DRAM技術機密。在另一起案件當中,三星和SK海力士前高管崔某被指控涉嫌試圖利用竊取的三星DRAM技術在中國建廠而被捕。
今年10月初,韓國政府還推出了[敏感詞]一攬子措施,以發現和懲罰向外國廠商“泄露”關鍵技術的行為。數據顯示,今年以來,韓國國家警察廳登記的 12 起此類案件中,有 10 起的目的地是中國。
首爾國立大學貿易專家李在民表示:“中韓在芯片領域的競爭正在加劇。盡管三星和 SK 海力士等韓國公司在先進存儲芯片領域仍保持著對中國的技術優勢,但差距正在縮小。我們可能會看到更多涉及這兩個國家的此類工業間諜案件,特別是在高科技領域,因為他們都將半導體視為國家安全的關鍵行業。”
編輯:芯智訊-浪客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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